1、建立文件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实施运行三个月以上;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期间及建立体系前的一年内未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3、至少完成一次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1、认证申请:依照第三方审核认证的要求,准备审核认证所需的材料,向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
2、文件审核:依照第三方认证审核和国标的要求,对递交申请的材料进行文件有效性、一致性、合理性等方面的审核,以为现场审核做好准备工作。
3、现场审核:第三方审核机构到达受审核方(贯标企业)现场,依照第三方认证审核和国标的要求,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性、一致性、持续性等方面的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
4、通过认证或改正:第三方认证审核机构对受审核方的符合性,以及对不符合方面的整改进行验证,最后,认证机构作出通过认证的决定。